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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玩具新标于10月1日实施

[2007-10-14 13:12]  作者:作者  进入论坛/博客

儿童玩具新标于10月1日实施

记者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10月1日将正式实施,其中按照不同的年龄阶段对儿童玩具做了严格的安全性能要求。

近日,广州一名家长给孩子买了一个玩具毛毛熊,2岁的孩子在玩耍时把小熊的眼睛拽下来往嘴里送,卡到喉咙里,不能正常呼吸,幸亏家长发现得早,祸端才没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广州就有320宗此类投诉,几乎每天一宗。

据悉,《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对玩具的安全性做了更严格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所有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要求生产厂家按照年龄对儿童玩具进行等级划分,并要贴上年龄警告图标,以便家长根据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兴趣和玩具本身的安全情况进行选择。

对于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新标准特别增加了安全要求,比如玩具中不得存在小于一定尺寸(约为人口大小)的易拆卸部件,以避免儿童将其误入口中造成噎塞和窒息危险。对于8岁以上儿童适用的玩具应该贴上供8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年龄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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