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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语》看婆媳关系原则

[2007-10-16 16:34]  作者:作者  来源:互联网  录入:tiantian1  进入论坛/博客

婆媳是朋友——从《论语》看婆媳关系的原则

  婆媳关系是男人的母亲与男人的妻子的一种关系,虽然这个“男人”起到了桥梁作用,但他并不是决定因素,因为在一些家庭中,虽然丈夫去世了,但是婆媳关系仍然存在并且可能维持地很好。从本质上看,婆媳关系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是有时不得不在一起生活的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之间的关系。

  在古代中国,由于封建皇帝及贵族的世袭模式,由于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及土地等不动产在经济生活中的决定作用,从而在经济上和文化上保证了祖先、长辈具有崇高的尊严;同时由于男尊女卑的社会文化地位,女子自从进了婆家门之后很少再有选择的余地。

  这两个因素合在一起,决定了年轻女子即媳妇,进入婆家们之后只能服服帖帖地听从长辈主要是婆婆的指示(因为公公不会去管一些琐碎家务)。由于这种关系的不平等性质,使得媳妇只能在顺从与忍耐中生活,以期“三十年媳妇熬成婆”。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经济生活与生产活动的多样性,使得年轻人往往具有更高的经济地位,同时又由于当代社会所有人之间的平等意识,包括男人与女人、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平等意识,再加上婚姻的自由,使得原来的那种主导与服从的婆媳关系彻底失去了存在的根据,从而使婆媳关系变为平等的但有时不得不生活在一起的两个女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从本质上看,这种关系与同宿舍的室友、同一球队的队员的关系没有什么不同。

  在这种背景下,婆媳关系其实更应该看成是一种朋友关系。那么如何处理好这种关系呢?在《论语》孔子给出了很好的描述。

  1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第一》)

  对于现代核心家庭的媳妇来说,婆婆来跟自己住在一起,虽然会增加一些麻烦,但总体上看还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因为媳妇可以从婆婆那里学到很多人生经验,了解丈夫的一些习惯、秉性和童年趣事,也可以帮自己照料一些家务,不亦乐乎?

   对于婆婆来说,自己有处事的经验、有生活的智慧,但是媳妇可能认识不到这一点,可能不重视自己的意见,婆婆应该把此看作是正常的事,而不为此生气、愠怒,“不亦君子乎?”对于媳妇也同样如此,自己有优点、有长处,但是婆婆可能看不到。

  相反,对于丈夫、小姑子、小叔子,由于是自己的孩子,婆婆更容易看到他们的表现,对他们更好。认识到这一现象,作为媳妇自己不生气,“不亦君子乎?”俗话说“日久见人心”,总有相互理解、相互接受的那一天。

  2 .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无自辱焉。(《颜渊第十二》)

  婆婆、媳妇等在一起生活的人,最怕彼此不提意见,有气闷在心里,但同时又怕提意见掌握不好分寸,伤了颜面。如何把握这个分寸呢?孔子给了很好的提示,这就是一要忠诚,诚心为对方好;二要善于表达,适可而止,不要自取其辱。

   3 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季氏第十六》)

  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婆媳之间如果只是忍气吞声(便辟)、谄媚巴结(善柔)、没有主见、人云亦云(便佞),这只会损伤婆媳关系;相反,如果婆媳之间能够直言相告,互相谅解,同时又能看到对方的长处,双方都能从彼此的接触中得到好处。

   在婆媳关系中,如果双方能够真正做到这三点,那么其婆媳关系肯定是很圆满的,但是要做到这三点需要很高的修养水平,它要求婆媳双方成为“文质彬彬”的“谦谦君子”,而这种修养又是很难达到的,这也正是很多婆媳关系并不圆满的原因。

  但是,只要婆媳双方意识到了这几点,并且部分地做到了一些,那么这种婆媳关系就是过得去的关系了。

   在《应用心理研究》1999年第4期的“两岸社会变迁中的家庭”专题中,孔祥明教授通过具体深入的定性研究,发现了许多家庭中“婆媳过招”的现象和起因,并指出婆媳双方的谅解和尊重是婆媳关系中的关键因素,如婆媳双方“坚守互相体谅的态度与温和不过分的行为”,而这正是中国儒家文化中的朋友之道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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