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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院谢绝自带奶粉

[2007-10-14 13:12]  作者:作者  进入论坛/博客

医院里的变相推销

    让李女士一家感到困惑的不仅仅是谢绝自带奶粉这一点。李女士告诉记者,在她“建档”医院的孕妇课堂里,她领到了不少孕妇奶粉和婴儿奶粉的试用装。自她入住医院到生完宝宝出院,包括服装在内的婴儿用品都是由医院提供的,同样是“谢绝外带”。

    据卫生部发布的公告表明,自2001年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各爱婴医院的调查表明,部分医院仍有出售奶粉和奶瓶的现象。

    记者对京城几家医院的调查发现,尽管各家医院对母乳喂养的宣传都做得比较到位,从宣传语悬挂到对产妇自带奶粉的禁止,似乎都表明了医院对母乳喂养的坚决拥护和支持。然而,很多医院的产妇病房都安放了一个阅读架,架子上摆放着诸如《丽家宝贝》等介绍包括婴儿奶粉在内的婴儿用品的杂志,而在多家医院的小卖部记者发现了有0-6个月婴儿使用的奶粉在销售。

卫生部门的表态

    8月10日,记者通过北京市卫生局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咨询该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医院不允许产妇自带奶粉的行为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产妇只能使用医院的奶粉,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属于垄断行为。不过,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可能医院也是出于婴儿健康的考虑,方便掌握婴儿的饮食情况。

    国家卫生部食品卫生处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出台该项喂养策略,主要是针对我国的现状,提倡母乳喂养。而且提倡母乳喂养是国际通行的方法,主要是从孩子的健康出发。但是,该工作人员同时也表示在很多情况下,对有些孩子来说,母乳是不可得的,此时采用母乳代用品就成为“没有办法的办法”,因此在针对使用母乳代用品喂养上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是从原则上出发,需要倡导“母乳喂养”的理念。但是如果医院出现推销婴儿奶粉的行为,那是坚决不允许的。

-相关链接

    母乳代用品,系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以婴儿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它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它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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