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资助程序 第二十条 1.审批 初审 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办公室对患儿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定点医院对患儿进行全面的术前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部分患儿会诊,形成基本的医治方案,提交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审批 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助原则对患儿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2.公示 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3.入院治疗 患儿凭嫣然天使基金资助通知书到定点医院入院治疗。 4.资助款划拨 根据与定点医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嫣然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委员会按审批的资助方案,将资助款划拨至定点医院指定账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解释权属嫣然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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